昨日,省公安厅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有关情况。据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671起,破案13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80名,捣毁源头窝点70余个,摧毁团伙35个,总涉案金额28.44亿余元,挽回损失1.027亿元。成功破获了贵州万海隆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贵州东丰贸易有限公司骗取票据承兑案等57起百万元以上大要案件。
伴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普通老百姓手中有了闲钱。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瞄向了普通百姓,全国多地“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严峻。针对这一现状,省公安厅日前开展了为期一年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集中整治行动。
截止目前,全省共立非法集资犯罪各类案件近230起,破案1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0多名,涉案金额9.5亿余元。成功破获了遵义刘家群、陈玉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毕节张生秀、陈朝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陈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重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最大限度的挽回了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每年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我省公安机关也将进一步健全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联动工作机制,提升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水平,重拳打击危害全省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危害民生、社会关注的各类重大经济犯罪。
名词解释
非法集资
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通常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友情诱骗等。
作者: 任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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