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水县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烤鸭食用后,家中3人先后出现呕吐等不适症状,随后在习水县医院住院治疗。经习水县工商局杉王分局调解,消费者获赔1万元。
2月16日,消费者袁某在习水县佳和市场烤鸭经营者王某处购买了一只烤鸭,食用后家中3人先后出现呕吐等不适症状,随后在习水县医院住院治疗。
当天,习水县工商局杉王工商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随即暂扣了经营者销售现场的烤鸭并抽样送检,同时查封经营者烤鸭加工场地及半成品。2月18日,3位消费者康复出院。
2月26日,习水县疾病控制中心出具经营者王某销售的烤鸭检验报告,显示亚硝酸盐超标。2月27日,杉王工商分局组织当事人双方开展调解,经营者王某主动承担了消费者袁某等3人的住院费用,并赔偿损失1万元。目前,杉王工商分局对经营者王某销售不合格食品案进行立案。
作者: 兰荣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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