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职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主动上交收受的礼金礼券购物卡,在公务活动中自觉拒收拒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省直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州)县(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拒收拒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书面承诺。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检查辖区内商业企业礼券、购物卡发行情况,对发现公款购买的逐笔进行追踪调查;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套取现金购买、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行为。要畅通举报渠道,公布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认真核查相关举报,重点查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的违纪问题。
《通知》强调,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凡发现领导干部决定、授意、同意用公款赠送、发放礼金礼券购物卡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多次出现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问题,而又不主动查处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省纪委省监察厅举报电话:(0851)12388;举报网站:guizhou.12388.gov.cn;举报信箱:贵州省纪委信访室(监察厅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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