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民政厅低保救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1月起,我省将在2014年城乡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全省平均不低于10%的增幅再次提高低保标准。
省民政厅现已着手提标前的各项准备,预计全省各地将在2015年一季度前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审核审批等工作,并按照新的标准向全省城乡低保户兑现低保金,补发一季度新补助与原来补助水平的差额。(聂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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