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消防总队公布了全省第七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21家单位和12人被曝光。
此次公布的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降低施工质量、擅自修改施工设计、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共21家,分别是:遵义市金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文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阳星利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威宁同济医院、六盘水元和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贵州和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州一桓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信华庭)、黔西南州凯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翔宇明珠商住楼)、贵州双轮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贵阳林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金沙分公司、遵义新兴消防责任有限公司、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盘水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众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丹寨县万成家居厂、贵阳乌当袁记串串香餐饮店、遵义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仁怀超一时代广场店、平坝县平源加油站、贵州通远玻璃有限公司(生产厂房)、榕江县诚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布的12人主要以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以及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等违法行为。分别是:汪德凤(平坝县城关镇汪德凤电子游戏机室)、王正位(习水县娄山关酒店经营者)、王健(七星关区东客人家商务宾馆)、鲁周新(干沟桥宏盛液化气家电门市)、罗永梅(三都县华洋液化气经营部经营者)、李争华(镇宁自治县洪华旅社经营者)、李伙(福乐多购物广场)、陈绍勇(荔波县小七孔金港大酒店经营者)、张利民(石阡县汤山鞭炮厂)、叶燕飞、杨翔、叶立洪。
全省实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以来,共向社会公布7批各类型消防违法行为,涉及单位118家,79个个人,有效打击了消防违法行为,提升了社会消防管理的水平,同时也预防和减少了火灾的发生。(雷清荣 魏昆 记者 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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