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三项五年计划绘贵州蓝图 工业经济投资突破1万亿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3-09-26 09:03:07  来源:贵阳晚报  

  核心提示

  省政府近日分别出台三项计划,分别是提高工业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提高民营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提高城镇人口比重五年行动计划。我省将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培育高新特色优势产业,加快转型发展。力争在2017年,工业经济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4%,民营经济比重提高到55%,城镇化率提高到46%。

  民营经济:

  助百万人就业

  建百家专卖店

  到2017年,民营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将达到55%,力争60%,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8250亿元,力争达到9000亿元。市场主体突破330万户,力争达到350万户。注册资本突破10000亿元,力争达到12000亿元。全社会民间投资总额突破10000亿元,力争达到11000亿元。到2017年,民营经济年新增就业突破100万人,力争达到110万人。

  为实现以上目标,我省将重点建设10个省级民营经济示范园区;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现代高效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旅游、文化等产业。并着力打造15个民营经济“双增”示范县,实施贵安新区民营经济“双增”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建设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

  对有实力的大型民营企业,支持其上市融资,对刚起步的微型企业,通过“3个15万元”扶持,引导民间资本在全国重要城市设立100家贵州特色产品专卖店与20个特色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全民创业带动全民就业。

  重点打造100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100个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提高民营经济创新能力,使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80个,专利申请量达到10500件,专利授权量达到8200件。

  引进高端人才1000名;每年分类培训3000名优强民营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中小微企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10000人、农村劳动力100000人。到2017年,全省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到25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达到40万人,技能人才达到50万人。

  图解“工业经济五年计划”


 

  《计划》提出,今后五年,我省工业增速要高于我省历史水平,高于一产三产。到2017年,工业增加值达到66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年均净增900亿元以上;工业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4%。工业投资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

  为达到目标,我省将实施100个产业园区成长工程,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实施“五张名片”产业提升工程;实现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一体化协调配套发展,到2017年,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实施军民融合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工程;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实施企业成长工程。

  城镇人口:

  新增400万城里人

  撤乡设镇400个

  今后五年,黔中城市群建设将初具规模,城镇化率从36.5%提高到46%,增长9.5个百分点,城镇人口从1271.7万人增加到1702.0万人,增加430.3万人。

  为实现此目标,我省将大力发展黔中城市群,以贵阳—安顺为核心,以遵义、毕节、都匀、凯里等中心城市为支撑,打造贵阳—遵义、贵阳—都匀凯里、贵阳—毕节经济带和新型重化产业发展带、现代服务业及先进制造业发展带、特色产业发展带。

  依托贵阳老城区的集聚辐射作用,带动观山湖区和贵安新区快速发展,推进贵阳城区向西拓展并最终形成贵安一体化发展。

  加快培育形成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凯里、兴义、都匀等一批区域中心城市,切实发挥中心城市对小城市(县城)和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小城市(县城)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

  以“5个100工程”为重点发展平台,提高城镇吸纳就业能力,实现移民“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切实提高教育保障水平。深入实施教育“9+3”计划,确保以县为单位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逐步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的招生比例,提升农村学生通过就学向城镇转移的比例,拓宽高校和中职院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为农村学生掌握知识技能、提高就业能力进而转化为城镇人口提供有效途径。

  适时开展“撤县设市”、“撤县建区”,推进县城驻地镇“撤镇改办”,培育区域中心城市,增强地方发展活力,提高城镇管理效率。推进约400个乡进行行政区划调整,通过撤乡设镇推动城镇人口增加。

责任编辑:石小榆【收藏】
上一篇:国务院批复设立贵阳综合保税区
下一篇:贵州省第一个湿地自然保护区获批落户独山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