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都可向省农业部门申报扶持资金。扶持的项目中,大鲵繁殖养殖项目共22个,每个项目补助15—20万元,共400万元。
此次资金的使用实行“先建后补”制,由实施单位先行垫付建设,待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兑现资金。项目资金将主要用于生产性设施设备的补助、苗种补贴、技术培训调研和病害防控研究等。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