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创新,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剑河县司法局转变服务理念,推行便民利民新举措,把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厂矿放在工作首位,使广大弱势群体能得到更及时、便利、优质的法律援助。
近日,剑河县司法局增设了“法律援助受案宣传专用服务车”创新建立了流动法律援助工作站,,深入开展便民服务。便民法律援助专用服务车站立足于法律援助职能,结合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具体提供的便民服务包括:深入街道、社区,现场办公、审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对符合援助条件的申请,经审查受理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指派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给予援助代理。启动法律援助流动服务专用车,紧紧围绕与群众紧密相关的热点、难点纠纷,在全县街道、社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地、等循环宣传,促进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法律援助流动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对拆迁改造、建设项目征地、企业欠薪等多发性纠纷开展专项咨询顾问服务,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协助街道、社区调解组织依法调处、化解民间纠纷。对巡回服务中群众咨询的涉法或可能激化的纠纷,及时向街道、社区调解组织通报,并协助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处理。法律援助专用服务车在车头悬挂“法律援助”标示,利用各乡镇墟天,流动受理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同时对«法律援助条例»及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了解,扩大多元化解法律援助受理途径。针对边远乡镇、老年人、残疾人等不方便到援助中心申请的群众,利用“法律援助流动车服务车”义务上门受理案件,有效解决特殊人群申请难这一实际问题。
截止目前,剑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流动车”已受理案件4起,宣传法律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受到群众普遍好评。(司法局 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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