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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司法局荣获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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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05 13:08:4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1月3日,全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贵阳召开。会上,省委、省政府决定分别授予黔东南州司法局等113个集体、176名个人“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贵州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永宏身穿苗族盛装代表局机关参会,接过这一沉甸甸的荣誉。

  近年来,黔东南州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建立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构建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同时,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为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建立“五联”协作机制,开启了省际边界治理新模式,及时妥善地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消除不安定因素,努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黔东南州司法局以“党建扶贫+脱贫攻坚+法律服务+民主法治+乡村振兴”五位一体工作思路,在帮扶村实施精准法律援助,助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率先让岑峰村在全省率先摘掉“贫困村”帽子,助推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局机关支部还被评为省、州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驻村干部万胜林先后被评为省、州优秀驻村干部、“贵州扶贫工作十大新闻人物”、黔东南州“最美第一书记”、省州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


  州委书记桑维亮同志亲切接见获省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

  此次黔东南州司法局荣获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荣誉,是对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鼓励和鞭策,在以后工作中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共黔东南州委书记桑维亮参加此次会议,并亲切接见荣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部分代表。(盘升晴 谢萍)

责任编辑:蔡江兰【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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