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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五举措”大力培育黑毛香猪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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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4-07 09:33:18  来源:丹寨县政府办  

 

  丹寨县政府办消息 一是凡在保种区确定为黑毛香猪种源的能繁母猪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同时,县财政每头每年再给予20元的补助;二是凡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达到能繁母猪存栏10头以上,每头母猪年出栏仔猪16头以上的,按每头能繁母猪40元的标准给一次性建圈补助;三是凡养殖达100头以上的养殖企业、场、户,均由农业部门配套相应的沼气池建设。因资金困难向金融部门贷款并全额用于黑毛香猪养殖的,按照出栏1头商品给予1000元的一年贷款贴息,存栏1头能繁母猪给予2000元的一年贷款贴息;四是凡建立黑毛香猪产业养殖合作社(协会),成员在15户以上、年出栏商品猪3000头以上,经年终考核合格的,县财政每年给予1万元补助,用于合作社(协会)的运作经费;五是凡饲养能繁母猪生产仔猪年出栏仔猪100头以上的企业和个人,按5元/头给予奖励;对年出栏50至99头商品猪的养殖户奖励500元/户;年出栏100-299头商品猪的奖励1000元/头;年出栏300-499头商品猪的企业或个人奖励1500元/户;对年出栏500头商品猪以上的企业和个人奖励5000元/户。对重视发展黑毛猪产业,年出栏达到20000头以上的乡镇给予2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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