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李清 记者 潘光银)12月4日记者在黔东南州工商局获悉,
据了解,该规定要求,属为请求降低标准办照的不接待;属为请求减轻处罚的不接待;属为请求减免规费的不接待。并将这一规定公开上墙,贴在楼梯通道、办公室醒目位置,以警示外来办事人员;并要求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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