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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黎平籍人员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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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6 10:48:34  来源:黎平县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黎平籍人员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坚决遏制黎平籍人员非法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黎平声誉,我县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原则,对非法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深挖彻查,顶格惩处,特通告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任何组织、单位及个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不得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不得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未成年人偷越国(边)境,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以上人员,一律依法严惩不贷。
 
  二、海外不是法外之地,境外不是避罪天堂!黎平县委县政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始终不变,正告目前正在实施或预谋非法出境的人员,如果仍执迷不悟,心存侥幸,继续作恶,纵在天涯海角,也难逃法网,必遭严惩。唯一正确选择就是认清形势,趁早放弃逃避境外的幻想,踏踏实实工作,合法途径勤劳致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充分表明党中央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坚定决心,即使潜逃境外继续作恶,只要触犯了法律,必将无立足之地,无藏匿之处。一意孤行偷渡出境必将人财两空,早日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依法宽大处理才是正道。
 
  四、未提前报备或私自前往而被云南边境公安机关、国家移民管理部门、机场车站等登记拦截的,将参照黎平籍滞留境外人员相关处置措施予以严厉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
 
  五、对于隐瞒真实目的涉嫌出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伪造或帮助伪造出国(境)证明材料的,依法予以严厉惩处。对心存侥幸妄图通过偷私渡非法出境的或不配合劝返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将执行严厉惩戒;对顶风作案,组织、运送、参与偷越国(边)境及涉诈涉赌犯罪活动的,依法严惩!
 
  六、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线索,如有发现正在或已经非法出入境、滞留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线索,欢迎到黎平县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经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七、举报电话:0855—6221224或拨打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黎平县人民法院
 
  黎平县人民检察院
 
  黎平县公安局
 
  黎平县司法局
 
  2023年4月4日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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