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讯问,周某银对自己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下一步,渡马派出所会同职能部门仍将持续针对烟花爆竹开展清理、整治,不断强化打击处罚力度,将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
在此,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根据相关规定,私人不得擅自储存、批发、销售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以刑罚处罚。需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批发、销售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证照,方可经营。同时,非法烟花爆竹没有质量保证,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广大群众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如果发现身边存在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请第一时间拨打0855-7523136报警。清明期间,请文明祭扫,远离火灾,勿忘安全!(石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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