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权意识淡薄。部分单位未认真履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认为国有资产管理是国资部门的责任,导致部分国有资产的产权不明晰。
三、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不注重资产的日常管理,至今仍存在固定资产系统与财务账不相符、账实不相符的问题。
四、资产管理与财务、预算管理脱节。资产取得后未及时办理财务登记手续,有的调拨或捐赠资产长期账外运行,有的已经处置的资产未及时按要求下账。
五、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资产管理不规范,造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随意性大,依法依规意识不强,门面出租收取租金偏低及租赁时间过长,有的50年,最长的达70年,国有资产收益存在受损的风险。
六、投转固账务处理不规范。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很多在建工程项目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未能按时办理竣工结算,从而导致在建程长期挂账未转为固定资产管理。(杨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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