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洪影响,南明镇屯侯村第十三组公路被冲毁断裂100余米,导致当地群众出行困难,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该院干警李明福同志了解情况后,主动拿出自己3000元的积蓄,请师傅、买水泥和沙,将这100余米的断路修复。原本坑坑洼洼、垮塌的路面焕然一新,点缀着乡间的风景,改变了村民的心情。
谈及此事,李明福同志摆摆手,表示自己只是在做力所能及的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希望能够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群众做一些实事。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剑河法院全体干警主动作为,立足工作实际,聚焦群众需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获得广大群众点赞!(作者:杨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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