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爱,就别再彼此伤害......”。
“好!你执意离开,我已无能为力,我也累了,我尊重你的意见,那我们就好聚好散吧......”
这是大年初八新年上班第二天,一对夫妻在剑河法院调解离婚的现场对话,话语间流出的感情,让人既心痛又无奈。
原告刘某与被告龙某经自由恋爱,2012年在双方家长的见证下结为夫妻。婚后感情尚好,共生育一子一女,但因家庭经济、抚养孩子等原因,双方开始为一些琐事发生矛盾,夫妻感情开始出现裂痕,虽然双方父母努力劝和,但并未有所改善。2020年10月,原告刘某向剑河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因证据不足被判不离。判决后,二人感情仍未得到修复,且持续分居至今。在持续两年多的矛盾、争吵中,夫妻感情已消耗殆尽,在法官和双方家长的共同开导、调解下,二人最后选择和离,婚生子女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适当支付抚养费,且当庭支付。
法官寄语:
离婚纠纷是集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为一体的特殊案件,是最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纠纷类型,也是命案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原因在于往往一案涉及到数人,牵一发而动全身。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夫妻感情已归零,请不要再彼此伤害,选择理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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