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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显明被查!雷启春、李太珍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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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30 10:29:44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贵阳市人民检察院  

贵阳市开阳县公安局

原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刘显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贵阳市开阳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刘显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显明简历

  刘显明,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贵州修文人,在职本科文化,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2009年9月,先后任修文县场坝小学教师、修文县公安局工作员、办事员、科员、治安大队大队长;

  2009年9月至2009年10月,任修文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2009年10月至2020年4月,任修文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0年4月至2020年5月,任开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委员;

  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任开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治委员;

  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开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贵阳市检察机关依法对

雷启春涉嫌

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玩忽职守案

提起公诉

  日前,贵阳市云岩区金关街道党政办公室原二级主任科员雷启春(正科级)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玩忽职守罪一案,由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雷启春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雷启春利用担任蔡关社区搬迁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套取国家征收资金,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雷启春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征收资金私分给未参加征收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雷启春作为蔡关社区搬迁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在农房搬迁补偿资金拨付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贵阳市检察机关依法对

李太珍涉嫌

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玩忽职守案

提起公诉

  日前,贵阳市云岩区大营路街道党工委原四级主任科员李太珍(副科级)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玩忽职守罪一案,由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太珍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太珍利用担任蔡关社区搬迁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套取国家征收资金,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太珍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征收资金私分给未参加征收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太珍作为蔡关社区搬迁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在农房搬迁补偿资金拨付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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