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决定免去:
朱江华的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曹晓莉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朱进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庄浩、刘晓梅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陈雪梅的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姜正权的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任命:
韩卉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梁伟为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蒋浩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曹晓莉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陈海潮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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