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时林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时林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时林利用担任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客户发展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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