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对贵阳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石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石洪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提拔、调整方面为下属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下属、私营企业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石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贵州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石洪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石洪简历
石洪,男,汉族,1960年10月生,贵州开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05--1992.07 贵州省开阳县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副主任
1992.07--1993.06 贵州省开阳县经济开发办公室主任
1993.06--1996.11 贵州省开阳县委办公室主任
1996.11--2000.10 贵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00.10--2003.01 贵阳市委副秘书长
2003.01--2003.03 贵州省修文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03.03--2008.07 贵州省修文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5.07--2005.12挂任山东省高密市委副书记)
2008.07--2008.11 贵州省修文县委书记、县长
2008.11--2012.02 贵州省修文县委书记
2012.02--2015.01 贵阳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修文县委书记
2015.01--2016.04 贵阳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6.04--2017.02 贵阳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贵阳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2017.02--2020.11 贵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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