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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实施!贵州发布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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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21 09:30:34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落实《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 — 2018)相关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 2021 年 第 14 号)有关规定,现就贵州省实施重型柴油车中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全省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

  二、汽车生产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并上传随车清单,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新生产、进口、销售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进口、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机动车的,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 年 6 月 18 日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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