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的“黑户”身份,县救助站与天柱县公安门部联系,得到了县公安门部的大力支持,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县公安户籍管理工作人员,积极到县救助站开展调查、核实、取证等工作,由于无法获取他们的姓名、年龄等准确信息,并为每一个人起了名字,出生年月则是根据其体貌特征进行推测而定,为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在天柱县社会福利院。县民政局及时将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帮助交纳合医保险,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县公安局、民政局为避免出现双重户籍情况,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还对4名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照像、采血、指纹、掌纹等信息采集,并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和民政部全国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尽最大可能为其寻找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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