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天柱县检察院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常用法规制度”专题学习会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1-03-18 14:02:1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制度体系。3月17日,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在院五楼会议室,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常用法规制度”专题学习会,党组书记、检察长谢德锰同志及全院干警参加学习。

  会上,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检察人员“八要、八不准”;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六个严禁”规定;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十个严禁”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实行《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的决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贵州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制度等法规制度。通过学习常用法规制度,来强化干警法律法规知识储备,提升干警素质、打造学习型检察院。

  通过专题学习会的召开,强调了此次检察干警常用法规制度学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求检察干警学好用好法规制度,并在检察工作中、生活中运用好法规制度。倡导全院检察干警“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干警作风建设,加强对检察官及检察院其他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全面规范检察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干警纪律意识,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着力打造学习型检察队伍,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杨宁林)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上一篇:千里追逃!黔东南一森林公安抓获涉嫌盗伐林木案犯罪嫌疑人
下一篇:最后一页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