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9月18日晚,被告人龙某驾驶中型普通客车,从天柱县县城往天柱县远口镇方向行驶。当该车行驶至远口镇集镇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核实,被告人龙某驾驶的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9人(核载19人,实载38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农村线路营运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理。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众所周知,客车超员载客不仅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更会大大增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一旦发生事故,乘客的逃生难度亦会大大增加,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无异于拿司机本人和乘客的生命当儿戏。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不论什么时候,酒驾醉驾、超员载客都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心存侥幸。如遇上述行为,请主动拒绝驾驶、乘坐并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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