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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民政局对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规民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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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04 11:03:3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密切干群关系,规范村务公开,完善村民自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县民政局分成三个督导组,对全县11个乡镇(街道),部分村(居)村(居)务公开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是在各乡镇(街道)自查的基础上,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村务公开民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全县村规民约和民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着重查看村(居)务公开相关事项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多种形式公示;公开的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全面,涉及民生的事务是否及时公示;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否按照程序要求进行修订完善,监督落实是否到位。

  从督导检查的情况来看,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村(居)规范设立固定村(居)务公开栏,并按照程序、内容、形式及时进行了公开,相关档案资料基本能够及时归档。村(居)根据自己的实情,纷纷修订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在公开栏公示,并引导村(居)民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全县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已逐步走向深入,渐趋规范,呈现出好的势头,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村(居)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走形式现象。

  在督导检查过程中,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县民政局、乡镇(街道)将进一步加大对村(居)的指导力度,村级管理机制需要不断完善,针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为乡村振兴打好基础。(李国燕)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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