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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达百余万!丹寨法院审理三起跨省作案的“烟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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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25 13:50:06  来源:  

  本网讯  近日,丹寨县人民法院接连审理了三起涉及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跨省作案的“烟叶案”。

  案件一:

  2020年6月,被告人廖某疆、李某林通过“运满满”APP上注册接单从事货物运输时,接到货主电话联系到云南省某市拉烤烟叶。二被告人驾驶货车至该地点后,遂与货主商谈运费,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运费16000元,并且按照货主既定的路线运输烟叶,6月12日中午,二被告人驾驶货车行驶至厦蓉高速公路贵州境内丹寨县路段时,因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初烤烟叶被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获。经检查称重,二被告人驾驶的货车上查获初烤烟叶质量有10002.9公斤。经丹寨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涉案初烤烟叶的价格为54余万元。

  案件二:

  2020年9月,被告人张某顺、张某宽在“运满满”APP上注册接单从事货物运输时,接到陌生客户的电话,邀请二被告人从云南某市拉烟叶至广东某市,双方商谈好运费为10000元,并要求二被告人按照既定路线向广东某市方向行驶。9月中旬许,当二被告人驾车行经厦蓉高速贵州境内丹寨县路段时,因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初烤烟叶,被丹寨县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获。从该车上查获烤烟叶8920.55公斤,经丹寨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查获的初烤烟叶价值人民币48余万元。

  案件三:

  2020年9月中旬,被告人廖某林接到货主的电话,得知有假烟需要运输。于是廖某林将此事电话告知被告人廖某衍,并叫廖某衍找车辆开至福建某县同货主,货主将轿车改装后用水果纸箱封装好的600条假烟(和天下)装在车上交给廖某林、廖某衍,双方达成运费为10000元,随后两人便驾车往贵阳方向行驶。9月23日,车辆行驶到厦蓉高速公路丹寨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作出鉴别检验报告,送检的物品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为伪劣卷烟。经价格认证中心作出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和天下香烟价值人民币60万元。

  经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疆、李某林,被告人张某宽、张某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规定,未经烟草专卖部门许可,在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运输烟叶,且涉案烟草金额均达到情节特别严重,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廖某疆、李某林一审均获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张某顺、张某宽一审均获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廖某林、廖某衍明知他人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而帮助运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判处廖某林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判处廖某衍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杨 鑫)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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