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1)
该案中,原告彭某秀认为其作为纯征地户,未享受到仁怀市人民政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规定的成本价购买商业用房政策,遂于2019年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原告依法提起上诉。
(庭审现场2)
案件审理中,在合议庭的引导下,诉讼参加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序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及总结陈述意见。庭审过程流畅、审理规范严谨,切实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此次庭审,仁怀市人民政府“一把手”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仁怀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旁听,对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提升应诉能力,促使行政执法规范化起到良好示范推动作用。
(汪能科出庭应诉)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目前,贵州高院行政审判庭围绕行政诉讼的功能价值,已推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纳入了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到实处。下一步,贵州高院将继续强化府院沟通交流,多方联动促进“告官见官”,并通过考核督导逆向推进,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及时、妥善、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有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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