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杨某甲与被执行人杨某乙系隔壁邻居,被执行人在申请人外出务工之际,将卫生间、圈舍紧贴着申请人房屋墙面进行修建。一到下雨天,申请人的房屋墙面总会被雨水浸湿,窗子也漂入雨滴溅起的水珠,长时间下雨室内还会留下积水,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正常生活。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执行干警屡次上门或通过电话劝诫被执行人按照法院判决,自行将其卫生间、圈舍拆除,但被执行人总是推三阻四,不见行动。通过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也无法达成和解协议。为了更好的完成执行任务,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得以顺利实施,我院执行局在强制执行前,进行了风险评估,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亲友、邻里等是否有阻挠、妨害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摸底排查,提前部署。强制拆除时划定警戒线,封锁现场出入通道,确保拆除现场有序作业。同时邀请所在镇政法委、派出所和村委的同志共同参与,最终将违法圈舍墙体、雨板等顺利拆除。
剑河县人民法院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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