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剑河县“不见面”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0-03-11 09:21:2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剑河县人社局为确保60周岁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养老金能按时发放,继续推行经办服务“网上办”、“预约办”、“手机办”等线上“不见面”方式办理。

  一是严格审核基础信息。通过严格审核新到龄人员基本信息和个人账户,并与其他险种待遇进行比对,有效地杜绝了冒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违规现象发生,防止基金流失。从县卫健局提供的人口数据中,筛选标注死亡人员信息,与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对已死亡的及时在信息系统中暂停发放养老金。2020年2月份,该县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124人,发放一次性丧葬费6.2万元。

  二是完善线上发放流程。通过与养老金代发银行深入配合,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内完成业务、财务、代发银行之间的数据交换,取代手工报盘,实现了线上数据相互关联、相互匹配,防范了养老金发放风险,保障每月将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待遇领取人员手中。2020年2月份,该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28415人次,发放养老金277.59万元。(周琴、万金光)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剑河县劳务输出“直通车”助力810名务工人员返岗就业
下一篇:剑河南寨镇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