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剑河县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吴某某被抢亲案”入选贵州省妇联评选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十大案例”。
该案是一起因“抢亲”引发的敲诈勒索案,案发时刑事被害人吴某某是一名在校初中生。当地的“抢亲”,是指由男方将女方强行抢走成婚的一种婚姻恶俗。
2015年3月,家住剑河县南哨镇某某村的苗族13岁少女吴某某被“抢亲”,剑河县检察院督导组随即联系当地派出所,一同前往案发地了解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做思想工作,进行释法说理。但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以该少女同意为由,不让该少女露面,不肯放人。
参与提前介入的检察官立即将案件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得知被抢亲的被害人是年仅13岁的女学生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增强力量,立即安排一个副检察长带领未检办的干警再次介入案件。
经过与公安干警共同研究对策,释法说理,采取果断措施,最终将吴某某成功解救。院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最终“抢亲”者受到了刑事追究。
吴某某被“抢亲”后顽强反抗,最终获得新生。经过多年寒窗苦读,2018年吴某某考上了自己心仪的大学。为使吴某某在大学期间安心读书,解决其后顾之忧,剑河县检察院主动向民政、教育、妇联、团县委等单位发出倡议,通过召开刑事被害人救助座谈会,共同捐助吴某某大学四年期间的学习生活费共计4.7万元。(周乐灿 龙安琴 杨志平 邰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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