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关于调整贵州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上可知,清单包括经营性公路各路段车辆通行费、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港口垄断性服务收费、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等18类。
贵州省发改委要求,目录清单之外的经营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贵州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要对本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作相应更新。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