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省委巡视组进驻黔东南的这两个县,联系方式全在这儿!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8-10-31 11:09:41  来源:黎平县委宣传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第八巡视组自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对黎平县开展为期1个月的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黎平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内容

  这次巡视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点监督检查被巡视对象以下情况: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担当作为、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置邮政信箱,开通值班电话,手机短信,电子信箱等渠道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巡视时间(受理信访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30日。

  (二)设置巡视意见箱5个,分别设在县委、县政府、县群工中心、县政务中心、厚德南泉酒店一楼。

  (三)值班电话:0855 -3861090, 手机:18586896351 (每天接听电话时间为8:00- 20:00)。

  (四)邮政信箱:贵州省黎平县3号邮政信箱省委第八巡视组收,邮政编码:557300。

  (五)电子信箱: xs3861090@126.com。

  根据巡视职责,省委第八巡视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视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贵州省委第八巡视组

  2018年10月30日

  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第九巡视组自2018年10月30日起,对丹寨县开展为期28天的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中共丹寨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内容

  巡视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点监督检查被巡视对象以下情况: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 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 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 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担当作为、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 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 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立信访窗口、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在丹寨县群众工作中心接待大厅设立省委第九巡视组信访接待窗口;

  (二)分别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楼和政务服务中心大门前设置省委第九巡视组意见箱;

  (三)值班电话:0855—3611644(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四)短信手机:18586896593;

  (五)设置信箱:

  1.贵州省丹寨县2号邮政信箱,邮编557500;

  2.中共丹寨县委转省委第九巡视组,邮编:557500。

  根据巡视职责,省委第九巡视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视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贵州省委第九巡视组

  2018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龙庆洋【收藏】
上一篇:国考贵州职位报名人数超4万 最热岗位竞争比例达1115:1
下一篇:贵州省2019年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女飞行学员开始啦!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