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龙某头部受伤照片)
据民警介绍,案发当日,当事人文某松驾驶着贵HL***1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剑河县革东镇仰阿莎大道行驶,当行驶至电信局路口时,在没有观察斑马线上通行情况下就直接左转弯。而此时,另一当事人龙某远骑着自行车正在过斑马线。因文某松驾驶机动车随意左转,而龙某远骑自行车过人行横道亦未下车推行,在两种交通违法行为的“撮合”之下,文某松、龙某远师徒二人便在斑马线上来了一次完美“邂逅”,并碰撞出了绚烂“血花”。
(学生文某人车合一照片)
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文某松及龙某远二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都有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过错行为。最终,剑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判定当事人文某松与龙某远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跟义务,剑河交警提醒您: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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