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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严防“灯下黑”处理国家公职人员1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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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01 11:44:1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涵养铸就良好政治生态,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反腐信号,剑河县驰而不息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严格执纪监督,加大力度查处违纪违法的国家公职人员,严防“灯下黑”。

  加强线索管理,扎好执纪笼子。近年来,剑河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做到动态清理、分类规范,梳理清晰。结合发现的问题线索,该县开展了民生专项资金监察、信访调查核实、部门巡察等方式摸清部分“森林”的政治状况,逐步扎牢扎实监督执纪的笼子。三年来,该县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国家公职人员共131人,其中2015年处分58人,2016年处分42人,2017年1月至10月处分31人。

  强化处分落实,做好执行情况自查。为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对受处分人员的职务变动、工资调整和年度考核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核查,该县近三年受处分的131名国家公职人员的处分决定均已存入其本人人事档案。在上述人员中,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公职人员以上处分等次的国家公职人员共有15人,其中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有1人,留党察看一年的有3人,开除公职的有3人,被双开处分的有5人,被开除党籍同时又被判处刑罚后取消退休待遇的有1人,降低岗位等级的有2人。

  做好执纪审查,发挥警示作用。为确实使执纪审查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不断铲除破坏政治生态的土壤。剑河县对受处分的国家公职人员在发出处分决定时,做到在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通过会议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宣布,并要求该单位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达到了组织、干部职工、受处分人员均知晓的目的。

  剑河县自觉向党中央对标看齐,做到既见“树木”又见“森林”。2017年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四种形态”常态化约谈956人次,既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又深入了解所联系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切实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 “森林”。(李苏英 刘子英)

责任编辑:田应龙【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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