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剑河县公安交警破获一起“交通碰瓷”案,犯罪嫌疑人孟某、蒋某2人怎么也没有想到,刚流窜到剑河,第一天作案,就被剑河公安交警识破。目前,孟某、蒋某2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派出所。
据民警介绍,6月22日上午,剑河县彭先生骑着自己的三轮电动车外出,行驶至剑河县仰阿莎大道邮政局门口路段时,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子突然朝他靠了过来,为了躲避,彭先生下意识地往左边靠了一下。没想到,该名骑自行车的男子突然在他面前倒地,捂着自己的左脚大声哀嚎。彭先生赶紧下车询问情况,只见该男子痛苦地说道:“我的左脚被你撞到了,你带我去医院检查看看,没事赔我点钱就算了。”
彭先生见孟某倒在地上,为了安全起见,便要带孟某去医院检查。此时“被撞”男子开始做彭先生的工作,称自己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叫彭先生赔点钱就算了。此时彭先生回想起整个事件的过程,自己的车明明开得很慢,跟对方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怎么就将对方撞得骨折呢?他认为他很有可能是遇到了“碰瓷党”,于是便向警方报案。
孟某见彭先生不肯赔钱私了,又报了警,便叫嚣要叫人来收拾彭先生,希望能吓到彭先生,让其顺利拿钱闪人。一分钟过后,孟某的朋友蒋某如约而至,并恐吓彭先生若不赔钱,便要收拾彭先生。正在双方即将上演全武行的时候,交警及时赶到现场。
出警民警抵达现场后,发现 “被撞者”孟某左脚上的皮外伤伤口处已结痂,明显不是刚刚受创的新伤,并且彭先生态度是非坚定,坚称没有碰到孟某。在现场,民警发现孟某眼神闪烁,不敢直视民警,种种迹象引起了出警民警的怀疑。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于是将双方当事人带回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通过调阅了监控,发现案件中被“撞倒”的孟某的确是自己摔倒了,监控上显示的是彭先生的三轮车已经驶过了孟某以后,孟某才是突然倒在了彭先生的三轮车后,跟彭先生的车并没有发生接触。最终,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在县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孟某低下了头,如实地交待了其与蒋某合伙“碰瓷”的犯罪事实。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防范碰瓷要注意以下两点:1、驾驶车辆时,一定要精力集中,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防授人以柄,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2、遇到碰瓷或疑似碰瓷事件时,要及时报警,让警察出面协助解决。行骗者利用的就是司机怕麻烦的心理,认为司机大多会主动息事宁人,从而犯罪得逞。(唐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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