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从剑河县教科局获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了2017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中央第一批资金,该县共获13万元,每生每年500元,将惠及260名贫困在园幼儿。
据悉,该奖补资金用于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含私立幼儿园)或各小学附设学前班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幼儿、革命烈士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复原退伍军人子女、留守儿童等可优先享受。该县教科局正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要求严格申请、审核、公布、发放等各项程序,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资金按照要求落实到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有力保障,有效促进该县学前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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