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打捞红色轿车
红色轿车坠入清水江
白色轿车车头受损
没钱用了,4名男子打起了制造交通事故骗保的歪主意。殊不知,他们的伎俩被细心的办案民警识破,最终“偷鸡不成蚀把米”。
“110,我把别人的车撞下河了”。贵州剑河县交警大队值班民警近日接到报警电话,电话那头传来报警人杨某焦急的声音。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事故现场查看。经现场勘查发现,原系杨某驾驶贵HWXX77白色小轿车追尾刘某驾驶的贵HGXX71红色小轿车,导致红色小轿车坠入清水江。
次日,被撞下清水江的红色小轿车被打捞上岸。从现场车辆碰撞痕迹及事故形态来看,处警民警初步判断是一起普通的追尾交通事故,准备按照正常交通事故程序进行处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事故处理民警通过对案发时间、地点及当事人的信息进一步审查时发现蹊跷:该路段为断头路,已无法向其他地方通行。这么晚了,这两辆车到那里去干什么?两位驾驶人居住地分别是黔西县与剑河县南明镇,事发地点均不是两车应该出现的路段;车撞得这么厉害,两车驾驶人为何没有一点伤痕?种种疑点在办案民警脑中无法解开,民警开始怀疑这起交通事故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追尾碰撞的交通事故,民警决定对此起交通事故进行深挖。
办案民警在调取双方驾驶人通话记录分析时发现,双方驾驶人在该起交通事故发生之前均与同一人频繁联系,这个线索给办案民警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随后,民警通过技术侦查手段,掌握了该起交通事故存在“骗保”的证据。
21日,民警再次传唤双方驾驶人进行问询,在大量证据面前,两车驾驶人如实交代了他们联合骗保的全过程。
据嫌疑人刘某交代,由于近期手头有点紧,便找来好友蔡某商量,找个车碰一下,让保险公司赔点钱来用。蔡某答应了刘某,同时答应刘某自己可以找到人和车。随后,蔡某找来杨某、潘某,4人一拍即合,遂在杨某的带领下来到剑河踩点。4人在通往锦屏、三穗、台江方向的几条公路看后发现均不具备作案条件,最后发现剑河县革东镇通往五河村方向的通村公路车少、路弯、离县城近,是作案的最佳地点。4人确定地点后于14日晚作案。
14日晚,4人在剑河高速公路口碰面后,便驱车前往预先踩点的地方,随后就有了先前民警接警的那一幕。
据了解,涉事车辆均为普通家庭用车,两车的维修费用加上所承担的救援费大约需要15万元。4人导演这场车祸,没想到结局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目前该案已移交当地刑侦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唐仁洪 记者 吴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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