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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5部门联手 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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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26 11:14:59  来源:贵州日报  

  今年9月以来,我省大力开展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防止出现“天价鱼”、“天价虾”等骗客宰客、看客要价、价格欺诈等现象。

  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旅发委会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将全省174家重点景区纳入专项行动范围,对景区门票、观光车价格、停车场收费进行价格公示;对景区内和景区周边的酒店、餐饮、旅行社、旅游购物门店等行业的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进行规范,共有5203家经营者被划入“明码标价红线图”。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勠力同心、真抓实干多措并举,取得了初步实效。营造了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助推了旅游业井喷式增长。

  明码标价 打造景区良好价格环境

  多彩贵州风,山地公园省。近年来,贵州旅游业厚积薄发,呈现又好又快、后发赶超的良好态势。

  贵州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多姿多彩。目前,全省拥有各类旅游景区共497个。其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109个,实行免费的160个,实行市场调节价的288个。实行政府定价的109个景区中,有4个5A级景区、31个4A级景区和14个3A级景区。

  近年来,贵州旅游业快速增长。2015年,全年旅游总人数3.76亿人次,同比增长17.1%实现旅游总收入3512.8亿元,同比增长21.3%。据省假日办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十一”黄金周,全省共接待境内外游客3000.9万人次,同比增长41.8%;实现旅游总收入196.57亿元,同比增长44.16%。

  近年,游客在青岛和哈尔滨遭遇的“天价虾”和“天价鱼”价格欺诈事件,引发了消费者对当地旅游市场环境的不满和质疑。

  良好的旅游价格环境是实现贵州旅游业井喷式增长和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发改委、省旅发委共同牵头,会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主题,在全省开展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从2016年9月启动,至2017年3月结束。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副组长徐元志说:“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是排查、消除潜在的价格矛盾隐患、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和助推我省旅游业井喷式增长的重要举措。各方齐心协力,争取用时半年,从规范景区明码标价着手,努力打造出一个良好的旅游景区价格环境。”

  五部门联手 净化景区旅游市场

  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就此打响。

  9月23日,我省成立了由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旅发委牵头,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共同参与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该领导小组下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9月26日,全省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从7个方面展开落实,切实规范、净化旅游市场,助推我省旅游业实现“井喷式”增长和跨越式发展。

  ——定思路。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定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规范旅游景区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提高旅游景区的明码标价率及价格公示质量,提升价格信息的透明度,净化旅游市场价格环境,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我省旅游业的良好声誉和对外形象。

  ——定范围。专项行动开展的范围包括省内向旅游者开放的各类景区,重点是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省内外影响较大的AAA级以上景区。专项行动的内容是对景区门票、观光车价格、停车场收费进行价格公示,景区内和景区周边直接为旅游服务的酒店、餐饮、旅行社、旅游购物等行业的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进行规范。

  ——定责任。景区内规范明码标价工作由景区管理部门、景区经营单位负责;景区周边区域的规范明码标价工作由当地发改、旅游、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景区周边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当地发改、旅游部门依据本地实际划定后实行包干责任制。

  ——定步骤。工作步骤分为动员部署、检查整改、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严考核。在专项行动结束后,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开展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结合各景区的明码标价率和公示质量,实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纳入景区A级评定的考核指标,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建机制。成员单位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等形式,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旅游价格综合监管机制、回访制度,研究制定旅游景区明码标价规则。

  成效初现 构建放心的消费环境

  专项行动开展两个多月来,各级各部门勠力同心、真抓实干,取得了初步实效。

  加强领导,部门配合。各市州组成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部门职责,各区、县也据实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落实人员保障。

  明确标准,保障经费。我省5部门制定了《贵州省旅游景区门票、交通运输服务及景区相关服务明码标价指南》《贵州省旅游景区餐饮业明码标价指南》《贵州省旅游景区住宿业明码标价指南》《贵州省旅游景区商品明码标价指南》,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的行为准则。同时,省发改委专门下拨经费,作为市县规范明码标价工作经费,确保专项行为顺利开展。

  划定范围,摸清底数。全省对景区内和景区周边规范明码标价区域经营户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行业统计经营者的数量,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结合景区实际对景区周边开展规范明码标价的具体区域进行明确,绘制了明码标价红线图,使整个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工作更加细致和具有针对性。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纳入专项行动范围的重点景区共有174家,在各景区周边明码标价红线图内参与明码标价的经营者有5203家。部分县市在明码标价的同时,积极扩大范围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创建“明码标价(实价)示范街(区)”促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宣传,提醒告诫。为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向景区和景区周边规范明码标价区域的经营户采取提醒告和告诫并行,积极引导经营者自律价格承诺。同时,加大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送政策进门,走访经营者,部分地区还组织经营者学习明码标价等相关政策,提高了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的自律意识。全省共向经营者发放提醒告诫函7000余份,发放价格法律法规等资料4.5万余份。

  规范指导,现场培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把价格政策的规范指导纳入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分类指导、消灭“死角”、全面推进的方式,派出检查人员深入经营场所现场指导。指导景区按照有关要素进行价格公示牌制作,指导经营者按照标价签要素进行完整填写和标示,实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

  主管部门还为经营单位讲解和培训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解答经营单位的咨询,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明码标价制度”、“餐前消费确认制度”等各项制度。有的市州、县还设计印制具有地方元素的特色标价签免费向经营户发放。据不完全统计,向经营户免费发放价签90万余张,免费发放餐饮菜品价目表6000余块。

  “餐前消费确认”逐步推开。为有效减少餐饮行业的价格争议,防止“天价鱼”、“天价虾”事件,各级主管部门帮助经营者制定餐前消费确认制度,以此避免价格纠纷,杜绝价格欺诈。目前,174个景区及周边餐馆约有30%的经营者已开始实行“餐前消费确认”。

  利用互联网搭建平台,提升服务质量。荔波县推出了“明码实价,诚信荔波”微信公众服务号,集在线商家价格备案查询、投诉建议、旅游资讯、服务管理为一体。此为全国首创,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极具公信力的价格和本地资讯查询通道,构建了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黄果树管委会正在建立“黄果树物价管理系统”,他们把景区所有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基本信息和服务价格信息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店一档”的诚信档案系统。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和景区电子信息查询触摸屏将信息推送给游客,确保商家和消费者价格信息对称,并引导游客选择诚实守信、服务价优的商家进行消费。

  今年9月26日,全省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价格主管部门既监管又服务,把价格政策的规范指导纳入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图为省发改委、省旅发委等5部门组成督查组,赴兴义市马岭河峡谷景区指导经营者明码标价。(肖文)

责任编辑:王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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