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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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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0-28 08:29:53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商报  

  2017年实现“大病不出县”

  本月底前,各县(市)人民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取消药品加成;到2017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实现大病不出县目标……针对一边是三甲医院人满为患,另一边则是基层医疗机构门庭冷落的现状,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传来好消息,《贵州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

  如何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势在必行。该“方案”给出了一系列振奋人心的改革目标。即:2015年,(1)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0月底前各县(市)人民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取消药品加成。(2)实施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3)建立补偿机制。(4)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5)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和经营管理权。(6)组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7)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8)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制度。(9)全面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10)强化监管,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11)探索建立由政府向公立医院选派总会计师制度。

  到2017年,(1)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2)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实现大病不出县目标。(3)建立落实县级人民政府财政投入保障制度。(4)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5)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6)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7)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8)县域内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

  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

  亮点:40万人口县级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

  该“方案”提出: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开展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每个县(市)要办好1所县(市)人民医院和1所县(市)中医类医院,4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人民医院(含中医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

  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设备和器械。

  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尤其是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并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改革管理体制

  亮点: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合理用药、满意度等

  根据该“方案”,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2015年底前,各县(市)组建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

  建立科学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指标包括:合理用药、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建立科学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改善医院服务等。

  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亮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

  该“方案”明确: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得直接返还医院。

  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于2015年12月底前出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2016年完善动态调整。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亮点: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

  该“方案”指出: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必须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

  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的药品和常用低价药品,实行集中挂网,由医院直接采购,采购价格由各地或县级公立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协商确定,并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

  高值医用耗材通过省级相关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

  县级公立医院要重点围绕辅助性、高回扣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加强对医务人员处方行为的监控,推行电子处方,按照规范建立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

  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亮点:到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

  该“方案”提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按病种付费的,要制定临床路径,规范操作方式,根据前三年病种实际费用和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兼顾费用增长因素,合理确定病种付费标准。实行按人头和按床日付费的,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加强出入院管理。

  201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到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到2017年,进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总数不少于医院总住院病人数的50%。

  加快推进医保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均次(病种)费用、参保(合)患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等进行公示,提升基本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2015年所有县(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强化服务监管

  亮点: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该“方案”规定,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医药费用监管控制,重点监控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医疗总费用、每门急诊次均费用增幅、每出院者次均费用增幅、业务收入增长幅度、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收支结构以及检查检验、药品(含自费药品)、检查检验、医用耗材等占医疗收入比例情况。

  到2016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药占比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费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胡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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