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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新能源汽车上牌不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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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9-29 11:36:16  来源:贵州都市报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意见。“意见”提出,凡实行汽车摇号上牌、尾号限行的城市均要尽快出台政策措施,确保新能源汽车不受摇号上牌、尾号限行等限制,其他城市(地区)今后不得出台限制新能源汽车上牌和上路行驶的政策措施。

  根据意见,将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开辟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提供新能源汽车新车入户自主选取车牌便利,增加号牌选择范围,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开通新能源汽车省内异地检车零距离等服务。并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同时,还会研究制定省内收费公路减免新能源汽车通行费的政策措施。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占用市政道路在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场免收新能源汽车2小时停车费。

  各地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在用地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充电设施优先支持,对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给予适当支持。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2015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并确保逐年提高。全省各个地区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车辆中,比例不能低于30%。

  而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在财税支持力度方面,对在我省生产或销售并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实施补助。只要是本省企业生产符合推荐车型目录的产品,也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助。至于本省企业生产销售以及省外企业在我省区域内推广应用的符合有关安全性、动力性、维护保障等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将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50%给予跟进补助,中央财政和本省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杨露怡)
 

责任编辑:潘欣晨【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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