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下拨我省中央自然灾害应急补助资金8000万元。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受了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特别是入汛以后,全省遭受9轮强降雨灾害性天气袭击,70余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部分地方重复受灾。据省减灾办、省民政厅统计,上半年因灾转移安置12.4万人,倒损房屋12.7万间,因灾死亡(失踪)50人,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56.92亿元。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此次下拨的资金应与我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主要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中央规定,在资金分配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实施救助,管好用好救灾资金。
作者: 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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