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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失酿纠纷 温馨调解化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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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1-05 09:22:2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11月2日,剑河县柳社村黄透江等四户村民到乡政府反映:南寨乡垃圾焚烧场用电线路施工方野蛮施工,造成蔬菜、林木及菜地损坏,现施工即将完成,可施工方丝毫未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要求乡政府派人帮助调解。了解情况后,乡党委委员龙光成立即组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治办、驻村干部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了解,施工方在安装电杆时,由于不知道所有者是谁,加上抢抓工期,也没有告知乡村两级,于是就进行了施工,造成了农户的损失。施工方也同意进行赔偿,但村民要价太高,双方协调不成,引起农户到乡反映。

  在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调解人员运用“十心调解法”进行调解,耐心的向群众作解释,向群众宣传县政府的补偿标准、正常和法律法规,对施工方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组织双方到现场查看损失情况。最后,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施工方同意按挂果果树100元/棵,果树50元/棵,杉木秧40元/棵进行赔偿,损失的林木由农户自行处理,破坏的菜地自行恢复,成功预防了一起阻工事件。(剑河县南寨乡人民政府供稿)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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