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男子无证采伐落法网 对滥伐林木行为说“不”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4-11-04 10:04:3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剑河县森林公安局以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措施,精心部署,快速反应,迅速侦破一起滥伐林木案,为全县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再传捷报。

  2014年10月21日,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匿名群众举报:“柳川镇革东村嗲吊坡山场有滥伐林木行为,请处警。”接警后,县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兵分二路,一路由县林业局林业工程师随民警赶赴案发地,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及鉴定;一路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和信息采集。

  经侦查查明:2012年12月,犯罪嫌疑人田某某为了建房,以13000元价钱向本村村民张某某购买了一幅位于剑河县柳川镇革东村“嗲吊”坡山场的山林,2014年8月,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山场的杉林木采伐,并雇请民工将所采伐的杉林木加工成房屋木料。经鉴定:犯罪嫌疑人田某某无证采伐的“嗲吊”坡山场杉木数量共计203株,折合蓄积26.9立方米。2014年10月28日,剑河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

  因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的父亲伤残、母亲聋哑,家中仅有的两间危房供10人拼挤居住,家境十分贫困,在案件办理期间,曾有部分村民自发为其求情,希望能够得到从轻处理,但法不容情,为了有效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剑河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龙小瑛)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久仰片区民生监督特派组深入责任区开展“七必访”工作
下一篇:非法采石采砂 这回逃不脱了!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