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以来,剑河县检察院这个只有干警37人,少数民族干警占94%的小检察院五次获得省委、省政府的表彰,两次得到省检察院的表彰。2013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在全州检察机关排名第一,有一名干警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取得这样的成绩,基本经验在于该院坚持作风建设、机制创新、走群众路线三个“不动摇”。
坚持作风建设不动摇。该院以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切入点和检验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在队伍建设中狠抓作风建设,以抓党建带队建,成效明显。2010年被省委表彰为先进党组、2012年被省委表彰为“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如今该院被县委确定为党建工作“高效廉洁型”示范单位。抓纪律促业务,相继出台了《检务督查办法》、《作风建设十项规定》等规定,从上下班、请销假、检风检纪、工作效能、党风廉政等方面,强化对检察人员的约束自律。严格执行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五严禁”、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有力防范执法不公、不规范、不廉洁的行为。认真开展检察机关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作风不实、不正问题,整肃“庸懒散慢”。加强自身的反腐倡廉建设,做到“倡廉、行廉、守廉”。
作风建设推动了干警综合素质的提高。2009年至2013年该院有20人参加司法考试,通过17人,通过率为85%。有3人次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有多人被遴选到上级检察院。多年来,该院无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无涉检信访案件。
坚持机制创新不动摇。该院推出了预防职务犯罪“五四三”工作机制,即廉政讲堂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预防调查立项与案件初查同步启动,预防调查与案件侦查同步开展,预防警示与案件扩展同步进行,预防建议与案件结论同步送达;在乡镇、机关、企业建立联系点、联络员、联系制度。创新“菜单式普法”,让全县干部、群众“点菜”学法,提高法律宣传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013年,该院共开展普法宣传60余场次,得到社会各界称赞,做到了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在2013年12月4日的普法宣传中,一位60岁的老大爷看完该院的宣传展板后感慨到:“展板上这个人,我认识的,可惜了,看来还是不能动歪脑筋啊!你们这个宣传做得好啊,用我们身边的事教育了身边的人。”
2012 年7月底,该院严肃查办了剑河县安监局原局长刘某在实施农村消防试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款,并伙同他人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项目资金的贪污、受贿案。对此类侵吞民生款物,损害人民群众最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该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省人大代表、县长肖俊称赞该院是剑河“跨越发展的护航兵”。
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该院建立了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的长效机制。2013年共走访代表30余人,及时认真办理代表反映的问题12件。坚持驻村帮扶,与久仰乡摆伟村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全体干警分批次轮流到摆伟村与苗族群众同吃同劳动、派干警驻村,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得群众喜爱。2013 年3月8日,该院9名女干警到摆伟村与苗族姐妹共度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期间,为该村儿童送去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2013年8月12日,剑河县遇到百年一见的旱灾,该院杨洪冰检察长亲自带领3名检察干警深入帮扶村,到田间地头查看旱情,送上救灾物资和帮扶资金。几年来,帮扶资金、物资近10万元。75 岁的老党员潘存洪曾拉着杨洪冰检察长的手深情地说:“灭哚毛主席别雾嘎雷(你们是毛主席的好干部之意)。”
省院何冀常务副检察长在剑河调研时,对该院给予了高度评价:剑河县院在作风建设、创新机制、走群众路线、执法为民等方面树立了检察机关的新形象,助推检察工作有了新发展。(彭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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