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剑河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手机送修丢失的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99元。
2013年4月24日,消费者杨某在剑河县联通公司营业厅冠军通讯处购苹果4S 手机一部,价值4399元。9月14日,杨某所购手机发生故障,并于当日送至经营者处进行维修,经营者将消费者手机通过物流公司发到凯里维修,但物流公司在发送过程中不慎将手机丢失,杨某在9月29日咨询手机维修情况时才被告知这一情况。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要求经营者赔偿手机,但经营者以该责任在物流公司不同意赔偿。消费者于9月30日向剑河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帮助解决。
剑河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及时开展调查了解,并向经营者询问相关情况,证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为及时化解这起消费纠纷,剑河县消费者协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结合《消法》相关规定,指出经营者存在的问题,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赔偿消费者同规格型号手机一部。 (剑河县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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