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剑河县政务中心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不断创新便民利商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上门服务制度,利民服务再添措施。
上门服务制度规定,县域内投资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工业企业、投资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商业企业,县级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外资企业,因实际困难不能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上门等方式提出服务申请,进驻窗口收到上门服务申请后,向当事人约定服务时间、地点,说明依法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材料,并在约定的时间之前到达服务地点,依法为当事人受理或者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后上门送达办结情况及相关材料。
目前,该县政务服务中心正在筹备上门服务车,组建上门服务工作队,涉及行政审批、办证领证、政策法规咨询等业务。(张延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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