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政协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王进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进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毫无组织观念,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政治身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超计划生育;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进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进江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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