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立即上前对驾驶员刘某进行酒精快速检测排查,呼气检测棒呈红色报警状态。民警随即将刘某带到固定位置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3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民警询问刘某得知,他和朋友在小河喝了酒后,因下雨又在城郊,心想自己没有喝多少就抱着侥幸心驾车送朋友回家,来到桥头时看到交警在查车,便想驶入小区逃避检查,没想还是被民警查个正着。
最终,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经营。(聂萍 李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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