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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枪支,还鸣枪示威妻子!黔东南一男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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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26 12:54:33  来源:榕江县人民法院  

  1月24日,榕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栽麻镇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当地部分干部群众200余人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2021年11月4日晚,杨某喝醉酒后在家中与其妻石某发生矛盾,打砸家中东西,斥责石某,同时鸣枪威胁石某。2021年11月6日,被告人杨某再次与妻子石某发生争吵,随后,栽麻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公安民警依法对杨某家庭住所进行搜查,查获疑似火药枪一支、底火90颗、铁条1根、铁砂1小瓶、火药1小瓶。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疑似火药枪为一支自制长管火药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国家对枪支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一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其不仅持枪,还鸣枪示威,具有较大危险性,法院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7天时间,并在案发地进行公开审判,有效打击了非法持有枪支犯罪行为,切实增强了当地群众对涉枪支、弹药等物品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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