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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剑河公益诉讼检察2021年度十大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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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06 13:50:4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021年,剑河县检察院始终围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标,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国有财产安全等领域积极作为,成效突出,获得省级表彰3人次。

  关键词一: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剑河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为抓手,以迎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42件,涉及的领域主要有生活、建筑垃圾、大气、河道污染、违规垂钓、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垃圾50余吨,清理各类垃圾占地面积3亩,保护被污染水域面积5亩。如,该院对在县城校场坝景观大道处清水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违规垂钓现象突出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违规垂钓现象得到有效整治,保护鱼类资源。

  关键词二:恢复性司法

  该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以恢复生态环境资源为关键,最大限度降低生态环境资源被破坏程度。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等案件,通过提起诉讼方式责令违法者进行矿山修复、补植复绿和增殖放流,将犯罪嫌疑人是否进行生态修复作为刑事案件办理的重要考量。与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5次。通过办案,责令违法者补植复绿3亩,增殖放流鱼类10000余尾,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教育一方群众的工作目标。

  关键词三:“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剑河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共办理案件8件,督促整改从事食品加工人员健康证过期、食品经营许可证超期、外卖平台未依法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资质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农村饮用水监测不合格等问题4个,督促整治商家18家,农村饮水点6个,起诉1件在馒头中违法添加甜蜜素案件。主动联合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部分冷冻品商店及大型超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两家达成保障食品安全的共识。

  关键词四:国有财产保护

  剑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责,切实有效地守护国有财产,使一线一缕、一谷一粟悉归于仓,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共督促追回国有财产18万余元。如2021年7月,剑河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保护国有财产专项工作中发现,剑河县部分已故人员养老金被他人继续领取,国有财产处于流失状态。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相关部门接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追回了被冒领的养老金,国有财产得到保护。

  关键词五:文物保护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是历史最鲜活的证明,承载着深刻的民族情感。2021年,剑河县检察院将公益诉讼职责助力文物保护领域,共办理案件8件,督促整改文物保护单位9家。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南加柳基古城垣因管理保护不到位,存在周围杂草丛生,墙体坍塌、空洞,被人为钉挂广告牌等情形,该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引起重视和整改。

  关键词六:英烈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原本应保持庄严、肃穆、清静的环境和氛围,但因管理保护部门怠于履职,英烈设施周围杂草丛生,碑文字迹褪色模糊不清,碑前贡台狭窄、前往通道窄、陡、险,红军亭翘角缺失、圆柱损烂等。剑河县检察院通过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对英烈设施进行修缮,共修缮设施7处,有效维护了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和肃穆,并与乡镇、文物管理部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形成了保护红色资源的强大合力,共同保护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该院办理的1件督促保护红色资源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关键词七:呵护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共办理案件6件,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如,县城常驰商业街某饰品店违规销售青少年追捧的美瞳及美瞳护理液,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规范医疗机械市场经营活动,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又如,该院针对城关三小对面清水江景观木质栈道护栏断裂、腐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公益诉讼专项排查,共走访排查6家校外培训机构。

  关键词八:安全生产

  剑河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下,认真开展“安全守夜人”专项行动,对发现的乡村公路隐患、城市窨井盖破损、河道护栏、校园周边未设置交通标识、燃气经营不规范等方面发出检察建议7件,督促整改乡村公路隐患4处,窨井盖27个,河道护栏安全隐12处,燃气经营商家4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办理的电梯安全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关键词九:协作共赢

  剑河县检察院努力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行政机关通力合作,加强协作配合,与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制定《剑河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剑河县森林公安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8家行政机关签订《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进检察监督促进项目工程依法建设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协作机制》,与剑河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和科技局制定《关于印发剑河县烟草制品监管协作机制》,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多次与行政机关开展联合行动。

  关键词十:传播公益诉讼好声音

  剑河县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的同时,注重宣传工作,利用大走访、赶集日、法治课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让更多人认识公益诉讼。积极撰写典型案例10件,信息简报32篇,被检察日报、法制网等媒体采用、转发40余次,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做法被高检院简报书面肯定、2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优秀案例,3件案件被州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件文书被州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彭杨)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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